通用設計

2025-12-09 18:12:31 / 攻略指南

通用设计的演进始于1950年代,当时人们开始注意残障问题。

在日本、欧洲及美国,“无障碍空间设计”(barrier-free design)为身体障碍者除去了存在环境中的各种障碍。在1970年代时,欧洲及美国一开始是采用“广泛设计”(accessible design),针对在不良于行的人士在生活环境上之需求,并不是针对产品。

当时一位美国建筑师麦可·贝奈(Michael Bednar)提出:撤除了环境中的障碍后,每个人的官能都可获得提升。他认为建立一个超越广泛设计且更广泛、全面的新观念是必要的。也就是说广泛设计一词并无法完整说明他们的理念。

1987年,美国设计师罗纳德·麦斯(Ronald L. Mace)开始大量的使用“通用设计”一词,并设法定义它与“广泛设计”的关系。他表示,“通用设计”不是一项新的学科或风格,或是有何独到之处。它需要的只是对需求及市场的认知,以及以清楚易懂的方法,让我们设计及生产的每件物品都能在最大的程度上被每个人使用。

他并说“通用”(universal)一词并不理想,更准确地说,“Design for All”(DfA, 泛用设计)是一种设计方向,让产品能在不借外力做特别调整下,被更多人使用。在1990年中期,罗纳德·麦斯与一群设计师为“全民设计”订定了七项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