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清代小偷操作攻略》:他們最後一步往往都是監獄,而且大多是走著進去,躺著出來
2025-12-07 10:51:01 / 最新活动文:巫仁恕、吳景傑
雖然是光天化日之下,放眼望去卻是一片漆黑,何廷佑站在未完全被燒燬的柵欄邊,看著這條被燒得精光的街道。除了何廷佑,還有許多圍觀看戲的民眾。有人就說這大概是今年第五起火災了,兩個月前關廟街也是一整條街全部燒光光,可惜一堆還不錯的店都沒了。另一個人說才不過一條街而已,聽老一輩的人說,乾隆爺那時候,朝天門一把大火不知道燒了幾條街。
又聽到有人說,這火燒歸燒,救火救得快一點還不至於損失太多,最怕的是有人「趁火打劫」,假裝要救火,其實是要進去偷東西的。另一個人就激動地說自己之前就是遇到火災,店鋪還在裝修的時候,晚上就被小偷拆了欄杆和門板。
眾人覺得荒謬,欄杆與門板又重又大,也賣不了錢,小偷拆了做什麼?那人就說是被小偷拆去做為爬到隔壁的墊腳梯,好好的一塊門板不僅被拆開,還被來勘查現場的書吏搬回衙門存證,只好再去買一塊新的來裝。眾人聽了不禁覺得滑稽,原本應該些許哀傷的火災現場卻洋溢著詼諧的氣氛。
何廷佑在旁邊聽了覺得有趣,卻又想到最近生意不太好,這番對話給了他一點靈感。摸一摸懷裡的細鏟刀,這不就是一把稱手的撬門工具嗎?這條街才剛燒過,不如去關廟街,也許有些店還在裝修,趁這個機會賺點外快,度過這段淡季。
傍晚,柵欄還沒落鎖,何廷佑漫步走進關廟街道,映入眼簾的是一條嶄新的街道,新建的店面洋溢著一股朝氣。何廷佑走過每間店面時都稍微望了望內部,有些已經整修完畢,緊閉著大門,有些只完成外觀,內裡還是空的。
這間店面外頭掛著一個元寶的造型,何廷佑想到應該是一間銀錢傾銷鋪,之前生意好的時候收了很多的碎銀子,都要到這樣的店裡面熔成銀錠才好收藏。可惜現在生意越做越差,碎銀子大概很少看到,口袋摸出來的只有銅錢。這樣的店裡面應該會有很多銀子吧?進去抓個兩把就走,應該不會怎樣吧?
何廷佑看了旁邊的店鋪連招牌都沒掛,裡面也空蕩蕩的,大概是還沒裝修。便走了進去,踏上圍牆邊的火渣堆翻上,進入那間銀錢傾銷鋪。從懷裡拿出細鏟刀,伸進屋後小門的縫隙,輕輕挑開門閂,門閂掉到地上,發出沉悶的聲音。
伏在小門邊等了一下,確定沒有動靜之後,何廷佑深呼吸一口氣,推開小門躡手躡腳地走進去。結果沒有想像中的碎銀子可以抓,只有櫃檯上放了一個小布包,也許是客人委託熔鑄的銀子,提了就走更方便。興奮之餘,何廷佑也沒注意布包的重量,揹在肩上就趕緊循著原路翻出去。
想不到兩個捕役就在圍牆邊等著,一把抓個正著。捕役郭明將剛落地的何廷佑按在地上,李順打開布包,清點了何廷佑得手的東西,是藍布衫子、布帕子、青布鞋、皮釘鞋。何廷佑又是驚訝又是失望,没想到自己竟然是因為這堆不值錢的東西被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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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21:通遠門外,民國時期因應公路通車,拆除城牆之後,成為新開發的區域。 被兩個捕役帶去衙門,暫時羈押在監獄裡面。當天晚上何廷佑睡得不太好,除了心中悔恨之外,也是因為牢房彌漫著難以言喻的氣味,可能是汗臭,可能是淨桶,也可能是霉味,不過這個時候正好是八月,更多的大概是暑氣。
一個月後,何廷佑早已被監獄的氣味蒸得頭昏腦脹,總算等到審訊的機會。跪在堂下,心裡只想著趕快離開,連忙全盤托出。旁邊跪著的是被偷的那個銀錢傾銷鋪老闆余復興,原來是事發前幾天才被偷過一次,知縣下令加強巡邏,捕役才正好等在那邊抓人。
知縣聽完兩人供認,隨即做出裁決,先是命令余復興把當場起獲的贓物拿回去,要捕役李順繼續追查前幾天的那個小偷,然後把何廷佑送回監獄,等到那個小偷到案之後再一起處理。
何廷佑被捕役押回監獄的途中,心中油然升起一股焦慮感,待在那個環境,能撐幾天呢?審訊結束之後,頭昏腦脹的感覺已經升級成頭痛欲裂,想到牢房的味道,喉頭不禁有點作嘔。轉頭看到一臉兇狠的捕役,只好硬著頭皮走回牢房。
也不知道過了幾天,何廷佑一直都只能待在牢房,有時候還會期待著被知縣叫去打屁股,至少能出去透透氣,受點皮肉傷還是值得。
兩個月了,一直都沒有消息。何廷佑好像習慣了牢房裡的各種氣味,也不再覺得臭了。只是這股暑氣一直未散,全身都覺得熱烘烘的,不是已經十一月了嗎?重慶的夏天真長。
這一天,何廷佑一覺不醒,負責管理的看役李升覺得不太對勁,連忙打開牢門進去探視,發現何廷佑全身不自然的高燒,馬上稟報知縣。知縣隨即批示「撥醫調治」,李升便拿著批示去請醫生張濟生來看看何廷佑的情況。張濟生提著藥包進入牢房,把了脈,拿了一帖藥讓李升去煮。
可惜為時已晚,何廷佑遲遲等不到那位連姓名都不知道的小偷到案就離開人世,從張濟生來看診至今,也才過了僅僅三天的時間。李升通報知縣,知縣隨即傳喚張濟生到案。張濟生先是進牢房檢驗何廷佑的屍體,確認何廷佑「週身黃瘦,餘無故,實係患病身死」。知縣按照程序訊問李升與張濟生,李升聲稱自己沒有凌虐何廷佑,是他自己身體不好,張濟生也主張自己開藥沒有問題,何廷佑確實是因病過世。
知縣隨即命令捕役歐洪將何廷佑的屍體送去通遠門外的義塚掩埋,雖然知道希望渺茫,但還是按照程序公告,讓何廷佑的親人能前來認屍,使其得以歸葬故土。
何廷佑的遭遇並非特例,許多循著這本攻略逐步作案的小偷,最後一步往往都是監獄,而且大多是走著進去,躺著出來。
羈押的理由 若以竊盜案件的情況來看,進入監獄往往有三種理由。第一種是小偷本人,由於竊盜案件的審理應該要有「正賊真贓」,也就是除了犯人之外,還有贓物,一方面是用來定罪,一方面是歸還被害人。但是很多情況是贓物早就已經被變賣,甚至是得手的金錢也早已花用,被害人無法取得贓物、獲得賠償。這個時候就必須要去將變賣的贓物取出,或是由小偷或其家人賠償被害人的損失,直到被害人獲得賠償之後才能結案。在這段期間,小偷就必須一直被羈押在監獄裡面。
第二種是複數案件的其中一位小偷,或是同一案件眾多小偷的其中一員。正如同何廷佑的情況,被害人余復興前後遭受兩次偷竊,何廷佑是第二次竊案的犯人,必須要等到第一次竊案的犯人到案,才能算是真正結案。在這段期間,先到案的犯人就必須被羈押在監獄。
第三種是嫌疑犯,也就是疑似犯案的小偷,卻又沒有實際證據,或是沒有承認犯案的人。竊盜案件的被害人有時候基於某些理由,會指認他人行竊,在尚未洗清嫌疑之前,被指認的嫌疑人就會被羈押在監獄之中。
監獄裡的病與死 這些被羈押在監獄裡的嫌犯,均處於潮濕、悶熱的環境,有時還會因為同時關押的人數過多而顯得擁擠。這也起因於衙門空間不足,亦沒有多餘經費支付增建的費用,再加上訴訟案件過多,需要羈押的犯人越來越多。
在這種環境下被羈押的嫌犯,就會陸續出現一些健康問題。若是以重慶的情況來看,一名嫌犯從羈押到看役呈報嫌犯生病,期間大多不到三個月,而自呈報生病到嫌犯因病身亡,期間也不超過七天。
如果從負責驗屍的仵作與官醫呈報的死因來看,大概包括寒病、傷寒、痢疾,或通稱為「疫」的病症,這些大概都是在犯人身體虛弱的時候容易染上的疾病。雖然可輕可重,但在監獄的環境之中很有可能引發併發症而使嫌犯因此送命。
當嫌犯染病時,負責管理監獄的看役就會準備文書通報知縣,知縣可能會允許嫌犯交保外出就醫。若是無法交保外出的嫌犯,就會由官醫進入監獄診治。醫生看診後,會開立一份藥單,這份藥單在嫌犯不幸過世,醫生到案訊問時,可做為醫生佐證自己下藥無誤。
根據醫生開立的藥單,可窺知當時使用的藥方:
計開:本監人犯丁炳揚得染傷寒病症,用四物湯加減調治。
全歸二錢,白芍一錢,蘇梗二錢,蘇荷一錢,川芎一錢,生地一錢,白芷二錢,甘草五分。生薑引。
羈押在監獄的嫌犯丁炳揚因為感染傷寒,醫生劉大方看診後判斷服用四物湯即可痊癒,並列出四物湯的藥方。這些藥方與當時流行治療時疫傷寒的藥方差距不大,但這種保守的用藥並不保證一定能醫好病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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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22:藥方 小偷的最終歸宿 當生病的嫌犯在經過醫生診治無效後不幸過世時,看役也會按照程序通報知縣,知縣傳喚醫生或仵作前來驗屍,並製作「驗單」,即驗屍報告,以確認嫌犯的死因。
等到驗屍結束後,知縣會傳喚看役與醫生。清代監獄除了環境不佳之外,看役與其他衙役也都會藉機索討賄賂,否則會有虐待的行為。這樣的現象知縣也都相當清楚,因此在訊問時,看役往往會聲稱犯人吃了醫生的藥卻因為病情過於嚴重而不幸身亡,絕對沒有凌虐嫌犯的行為。做為當初負責看診的醫生,面對知縣的訊問時也不可能承擔這份責任,便會提供藥單自證清白。
與嫌犯相關的兩位關係人都在知縣的訊問下釐清責任與嫌疑,確認嫌犯是因病身亡之後,就會通知家屬認領屍體,以便回歸故土處理後事。
然而,並不是所有嫌犯都有家屬,家屬也不一定都在本地,這個程序就會是一件相當耗費成本的事情。如果是本地人又有家屬的話,則會由家屬領屍,並簽下一份「領狀」,即收據。如果沒有家屬可以領屍的話,則多由衙役代勞,並簽立領狀。
領到屍體的衙役會將屍體簡單埋葬在通遠門外的義塚,並標註記號,公告招領。在此也可合理懷疑這樣的公告是否真能通知到家屬來認領屍體返鄉,但可以確定的是,即使是一位不清楚家庭背景與身分的死者,捕役仍會按照程序完成認領、掩埋、招領的工作。
從清代監獄環境與生活來看,雖然許多小偷並未犯下什麼滔天大罪,大概也都只是小型的竊案,也許只是打打屁股就可以了事的程度。但之所以仍需待在監獄這麼長的時間,也是與竊盜行為的法律規範有關。
竊盜行為在法律規範上的論罪方式,是依照贓物價值而定。《大清律例》提供了一個量表,方便審判者對照:
一兩以下,杖六十;一兩以上至一十兩,杖七十;二十兩,杖八十;三十兩,杖九十;四十兩,杖一百;五十兩,杖六十,徒一年;七十兩,杖八十,徒二年;八十兩,杖九十,徒二年半;九十兩,杖一百,徒三年;一百兩,杖一百,流二千里;一百一十兩,杖一百,流二千五百里;一百二十兩以上,絞監候。三犯,不論贓數,絞監候。
由此可見,竊盜的處罰對象與刑責範圍都相當廣,處罰對象從一兩以下至一百二十兩以上,刑責範圍從杖刑到死刑。
但從實際案例來看,有相當數量的小偷所得贓物價值並不高,可能就是幾件衣服或首飾,或是一批農作物的程度。這些小偷卻可能會受到程序的影響,被迫羈押在這個難以活生的地方,而這個監獄有很大機率會讓嫌犯生病,進而逝世。
這個現象知縣大概也相當清楚,因此有些時候會在其自由裁量權的範圍之內提供一些「協助」,也就是讓嫌犯可以保外就醫。然而,這些嫌犯是否真的生病,這大概是我們這些透過文書推測的研究者難以查證的。
另一方面,知縣明明就可以利用保外就醫的藉口讓嫌犯免於病死獄中的結果,卻沒有這麼做。若不是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性,讓生病的嫌犯待在監獄裡面,就跟判了死刑沒什麼差別,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。
雖然等待著小偷的最後一步,有很大機率會是病死獄中的選項,但這也只是眾多小偷之中很小比例的一群倒楣鬼,更多的是成功得手,順利變現的小偷。
這本操作攻略無意利用這些成功案例鼓舞各位小偷,而是希望透過前述各個步驟,說明小偷之所以成為小偷,實際上是有著許多無奈與無法解決的原因。同樣無奈的不只是小偷,而是這一群因為竊盜行為而彼此之間產生聯繫的人們,像是被害人、衙役、書吏、知縣,甚至是遭到被害人或小偷隨意指認的無辜旁人。
歷史的角度往往可以讓現代人有機會能站在旁觀者與後設的角度,觀察這群人在不同機會之中的選擇,並試圖分析之。這樣的做法並不是想要認同這些犯罪行為,而是跳脫是非善惡的思考,理解其動機與選擇,同時將這樣的思維應用在現實生活之中。
不管是誰,最重要的還是不要犯罪,歹路不可行。
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《清代小偷操作攻略》,三民出版
作者:巫仁恕、吳景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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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here/銷贓處? 偷到贓物後還得變現,才能完成一夕發財的美夢。偌大的重慶城裡頭,有哪些管道可以銷贓呢?有些人直接在街上販售,有人去市場裡變賣,也有人拿去當鋪變現。但最重要的是,可不能被官府逮著了,因為經驗豐富的捕役們,可是相當熟悉這些銷贓的所在!
本書以清代重慶為舞臺,根據衙門檔案史料,從官府保存的告狀、失竊清單、調查報告、審判紀錄,及其相關的時代背景、文化脈絡、傳統法制等主題,重構從清代非法社群延伸出的一樁樁犯罪故事,並得以一窺常民生活史。
注意!本書並未鼓勵犯罪! 偷出去,闖進來,小偷發大財!
Photo Credit: 三民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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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翁世航 核稿編輯:潘柏翰